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加强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现就做好青海省2024年度高级经济师(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方向)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与对象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者中,专职或主要从事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咨询、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市场调研、政策研究与评估、风险评估、规划咨询等),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职称。
二、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学历与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三)专业能力与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员应在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三、 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青海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推荐意见,按属地或行业管理关系逐级上报。
(二)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与电子版)须按规定时间报送至指定的受理机构。报送材料主要包括:
1. 资格类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称证书、聘任文件(或合同)、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等复印件。
2. 业绩类材料:反映本人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的报告;承担或参与的主要咨询项目合同、结题报告、验收/采纳证明、应用效果证明等材料。
3. 成果类材料:发表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4. 其他要求材料:年度考核表、公示结果证明、单位推荐函等。
具体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以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
四、 评审方式与程序
评审工作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的导向。采用材料评审、面试答辩(或专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践能力、业绩成果和实际贡献进行综合评价。面试答辩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专业前沿知识掌握情况。评审结果将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 时间安排
(一)材料准备与报送阶段:预计为2024年X月X日至X月X日(具体时间以各市州、各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阶段:材料报送截止后X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评审与答辩阶段:预计2024年X月进行。
(四)结果公示与发证阶段:评审结束后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并颁发证书。
六、 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须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评审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各地区、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
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2024年度高级经济师(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方向)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完成。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职称改革办公室代章)
2024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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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6:35:34